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是多少
挪用资金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属于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资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数额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多少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资金,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数额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充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多少,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挪用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金,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多少防汛、挪用优抚、资金扶贫、数额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