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签合规定,合同诈骗罪是同用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假名履行合同过程中,字违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签合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同用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假名以虚构的字违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签合以伪造、同用变造、假名作废的字违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签合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同用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假名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所以,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