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公房,处理原则如下:
根据最高院的使用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权离法院在该问题的分割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公房受到最大伤害的使用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权离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分割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公房一方,合情合理。使用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权离照顾女方。分割这不是公房“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使用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权离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哪方。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