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是法律禁止设立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财产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法律自留地、禁止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设立使用权,但是抵押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财产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法律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禁止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设立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抵押监管的财产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法律其他财产。
禁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财产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法律自留地、禁止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设立使用权,但是抵押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财产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法律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禁止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设立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抵押监管的财产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法律其他财产。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