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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发生的原因

洪涝灾害的水灾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即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在自然条件中,水灾大面积持续性高强度的发生降雨是发生洪涝灾害的根本原因,而日趋严重的水灾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发生河道淤积、水灾湖泊萎缩以及崩塌、发生滑坡、水灾泥石流活动等多种非气候因素也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发生形成和发展。

造成我国洪涝灾害日益严重的水灾主要原因是:①降雨分布不均匀,气候异常加剧;②主要江河中下游地势平缓,发生河道曲折,水灾洪水排泄不畅;③水土流失和崩滑流活动剧烈;④河湖淤积严重,发生行洪蓄洪能力下降;⑤大江大河沿岸工程条件复杂,水灾堤防隐患严重(张梁,1999)。

综合上述,我国洪涝灾害频发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虽然各种因素的影响方式不一,但它们多与地质动力过程相关。气候是控制洪涝灾害的先决条件,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崩滑流活动与河湖淤积等因素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