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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收中性原则

西方税收学界所倡导的什税收中税收原则之一,指国家征税以不干预市场经济运行,性原平等对待一切纳税人为目标的什税收中税收制度。其立论基础是性原确信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充分效率。倡导税收中性的什税收中目的是要避免税收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和扭曲,而让市场在不扭曲或不受干扰的性原条件下调节整个经济活动的运行。 税收中性思想最早是什税收中在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税收理论中提出的。它的性原代表人物斯密主张把税收职能限制在满足国家公共需要的范围内。经济学家李嘉图认为,什税收中一切赋税都有害于社会再生产,性原反对税收对市场机制的什税收中干预。19世纪末,性原新古典经济学派代表英国的什税收中马歇尔基于“均衡价格理论”,认为国家课税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资源有效配置,性原产生税收超额负担,什税收中提出凡是影响价格均衡的税收都是“非中性”的,只有符合中性原则的税收才能保持均衡价格。西方经济学家的税收中性原则是以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为背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