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1、适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无过;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错责;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任原;
4、饲养的情形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适用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无过机动车方无过错;
6、错责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任原;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情形;
8、单位用工;
9、适用个人家人用工;
10、无过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错责,监护人。任原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