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证范围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建设工程的保证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范围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何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质量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保证为2个采暖期、范围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何规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质量为2年。保证
其他项目的范围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何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