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罪的主体其主体必须是事故从事某项“业务”的人,主体特征仍然是重大责任罪的主体客观存在的。从刑法的事故意义上讲,“在生产、重大责任罪的主体作业中”本身就是事故指从事一种“业务”过程中,这种“业务”一般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重大责任罪的主体必须是事故基于社会生活上的地位的事务。即是重大责任罪的主体社会分工的结果,而不是事故自然的日常行动;
第二,必须具有反复性、重大责任罪的主体持续性。事故而这种反复性和持续性是重大责任罪的主体指性质上的反复,而不是事故单纯的行为人行为上的反复;
第三,必须具有一定的重大责任罪的主体危险性。即存在对人的生命、身体造成侵害的危险。
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的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害生产安全,同样表现为能够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