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房产身份证明。合同如法人营业执照,公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提护照、交材回乡证等,房产港澳办、合同台办或侨办出具的公证身份证明。
2、需提房地产权证。交材
3、房产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
4、公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
5、交材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6、内销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7、付款赁证。
8、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
9、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